第二週期通識教育暨院級、系級自我評鑑主要是依據系所之自我檢核報告書由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評,包括與受評單位師生晤談、教學現場訪視等等,同時受評單位也向評鑑委員簡報說明教育目標、課程、教學、師資、學習資源、學習成效及畢業生生涯追蹤機制等。
於102年4月向教育部提出自我評鑑機制認定申請,並於103年2月獲得教育部審查認定通過,且於103年12月順利完成自我評鑑實地訪評,104年5月向教育部委託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基金會」正式提出結果認可申請,104年12月15日接獲教育部來函通知,海大第二週期通識教育暨院級、系級自我評鑑結果獲得全數通過,效期自103年起至108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