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評單位:海洋法律研究所
項目:1
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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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1-1
運用適合的分析策略以擬訂兼具海洋特色的學術發展計畫之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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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1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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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1-1-1
1、該所面臨之問題乃國內所有法律系所的共同命運,亦即「國家考試領導教學」。因此,如何在有限的學分數中,將傳統法學與海洋專業領域融合,乃至於能因應國家考試與專業工作之所需,為課程安排之一大考驗。
2、該所由於有地理位置之劣勢,較無法吸引都會區如台北地區之學子就讀,但招生之來源可擴充至中、南、東部及海外之學校,化劣勢為優勢,強調海洋法政之特色,擴大招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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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為融合傳統法學與海洋專業法學,兼顧國家考試與專業工作之所需,碩士班專業課程擬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召開課程委員會,朝向海洋法律相關群組(例如國際海洋法群組、海商法群組、海事行政法群組)以及共同選修群組(傳統法學)方向調整。 2.104學年度海洋法政學系成立後亦將有助於穩定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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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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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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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本所為融合傳統法學與海洋專業法學,兼顧國家考試與專業工作之所需,碩士班專業課程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召開課程委員會,將海洋法律專業群組(國際海洋法群組、海商法群組、海事行政法群組等)以及共同選修群組(傳統法學)進行調整,佐證資料如附件一。
2.本所除透過網路方式宣傳招生資訊外,本校於104學年度正式成立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並招收30位學生,未來將有助於穩定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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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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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1-4
依據核心能力進行課程規劃與設計之機制運作與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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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2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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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1-4-1
該所學制多元,包含碩士班、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前二者更有甲組、乙組之區分,其中乙組之課程設計宜由基礎法學再到進階專業,使修課之步驟更具邏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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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碩乙組之基礎法學將安排於一年級,進階課程則安排於二或三年級,以使修課步驟合理化。此部份亦擬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召開課程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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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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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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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召開課程委員會,並將碩乙組之基礎法學安排於一年級,而進階課程則安排於二年級,使修課步驟合理化,調整後之課程表如下,佐證資料如附件一。
科目名稱 學分 修課期間
憲法 2 一上
民法總則 2 一上
民法債篇總論 2 一下
民法債篇各論 2 二上
民法物權 2 二下
刑法總則 2 一上
刑法各論 2 一下
行政法總論(一)2 一上
行政法總論(二)2 一下
商事法-保險法、公司法、票據法2 二上
證券交易法 2 二上
民事訴訟法 4 二上二下
刑事訴訟法 4 二上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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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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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1-5
課程地圖建置與實施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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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3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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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1-5-1
碩士班之專業分組有5組,似乎過多,可適度縮減,兼顧學習者之需求,適度整併課程之內容並規劃適合學習之課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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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碩士班專業課程擬整併為三個與海洋法律相關的群組(例如國際海洋法群組、海商法群組、海事行政法群組),並設計適當的必修學分。另規劃一個共同選修的群組,以符合傳統法學之需。待本所老師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委員會中詳加討論,凝聚共識後,逐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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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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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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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委員會議中,將課程調整如下:
(一)原「先修課程」調整為「專業必修課程」,除原有之國際法專題研究四學分及行政法專題研究二學分外,增加海商法專題研究二學分。
(二)原「共同專業課程」調整為「專業選修課程」及「共同選修課程」兩部分。
「專業選修課程」分為「國際法與國際海洋法」、「行政法與海事行政法規」及「海上運送法與國際商事法」三大課程組群,將原有之五大課程(「國際法(國際海洋法)」、「海洋行政法規」、「海商法」及「海洋政策」及「憲法與行政法」)整併為三大群組。
(三)刪除過去五年(98至102學年度)未曾開過之課程,整併部分性質相同之課程。
佐證資料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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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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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2
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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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2-5
教師配合課程需求,進行實務教學之成果為何?如何將海洋素養融入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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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4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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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2-5-1
礙於傳統法學之刻版學習型態,實務教學課程較為缺乏,應適度提升實務型教學之可能性,宜透過教育部教學研究計畫、教學卓越計畫以及產學合作等管道,適當引進實務型教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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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本所於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已配合課程分流計畫,設計實務課程。 2.本所擬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增聘具實務經驗之專兼任老師,提供多元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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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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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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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本所於103學年度第一學期配合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動課程分流計畫,設計實務課程如下:
(1)專業實務講習
於課堂中邀請對於台海兩岸之海洋污染及海洋生態維護之案件具有豐富實務處理經驗之海巡署官員、教授等,以及海上貨物運送法、海商案件之專業人士演講授課,將實務經驗、教學模式、與課堂教學理論相融合,互助互補,並現場開放學生提問討論的互動方式,以期達學習最大功效。
(2)校外實地參訪體驗
於103 年6 月6 日前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二海巡隊參訪。當日由海巡隊之隊長及幹部帶領介紹海巡隊工作狀況、平日執行之任務內容、我國海巡署對於海洋環境保護之措施與取締、世界海洋日之海洋知識宣導等,並以座談討論的方式,讓學生與海巡署人士之間互相就實務案例或學術理論等研討、提問。以校外實地參訪與實際體驗,將校園所學專業與現今社會現況接軌。
佐證資料如附件二。
2.本所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增聘具實務經驗之謝立功教授擔任兼任老師,望借重謝教授豐富的實務經驗,加強實務面之教學。
3.本所饒瑞正老師於104年12月3日帶領本所及法政系同學共約43人至「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聯興國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等單位進行參訪,佐證資料如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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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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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2-6
教師因應產業需求,發展以實務研究引導特色教材或教法開發之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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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5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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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2-6-1
1、雖國家考試領導教學之問題,導致壓縮海洋法政專業研究與學習之空間,惟可配合國家考試新變革,突顯該所海洋法之特色,俾減少考試領導教學之衝擊。
2、輔導學生學涯、職涯、生涯規劃,走出海洋法制之獨特就業領域,藉以引導學生學習目標,提高學習動機。
3、堅持該所海洋法政專業之本位,透過學生會組織,輔導學生組成讀書會,並藉由校際師資之交流、演講等,提供就業及考試之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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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律師及司法官特考的第二試已將「海洋法」列為五項選考科目之一,使本所海洋法學教學與研究之特色能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相當程度舒緩考試領導教學之衝擊。 2.本所將透過現有的學生組織「法律服務社」,加強學生間之交流,帶動讀書與研究風氣,並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邀請校外學者或實務界專家蒞所演講,提供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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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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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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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律師及司法官特考第二試已將「海洋法」列為五項選考科目之一,使本所海洋法學教學與研究之特色能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相當程度舒緩考試領導教學之衝擊。
2.本所透過現有的學生組織「法律服務社」,加強學生間之交流,帶 動讀書與研究風氣,並邀請校外學者或實務界專家蒞所演講,提供相關訊息。
講者 講題 日期
彭傑義律師 我的律師路 104年4月16日
尤伯祥律師 大法官的能與不能 104年6月4日
楊麗豔教授 TPP與亞太自貿區 10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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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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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3
學習資源與學生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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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3-1
提供學生之學習資源及其管理維護機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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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6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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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3-1-1
1、該所圖書室,蒐集專業書籍期刊共約2000餘冊,校總圖書館亦僅約數千冊,雖網際網路發達,可彌補專業書籍之不足,然仍有再添購的必要。
2、獨立所僅置一名行政人員,雖聘有工讀生二名協助所務,人力仍顯不足,宜再加聘專職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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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爭取購書(含資料庫)經費,擴充館藏。 2.104學年度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成立後,相關圖書經費可望有所增加。 3.配合104學年度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之成立,以及海洋法政學系之招生,將建議學校能有整體之規劃,以彌補人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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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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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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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於103、104學年度皆撥付經費購買外文圖書,且本所教師皆編列書單向校圖書館介購專業書籍以擴充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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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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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3-2
提供學生課外學習活動之作法及成效為何?如何融入海洋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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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7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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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3-2-1
提供學生課外學習活動,以法服社所提供中、小學推動法治教育及與基隆地方法院合作,聯合舉辦法律面談諮詢服務外,似可安排到政府航政、公私航運公司或保險公司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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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04學年度起,配合學生實習意願,接洽各公私機關(構),逐步嘗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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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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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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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擬先調查學生實習意願,以接洽各公私機關(構),逐步嘗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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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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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3-4
系所提供學生生涯輔導之作法及成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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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8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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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3-4-1
系所提供學生生活輔導之作法,有新生座談會、導師時間、導生會談、所長談話時間以及所務會議與課程委員會均有請學生代表列席,討論溝通等機制尚稱完善。惟尚可建立學長制,學長似可認領新生學弟,構成學生家族,互動合作提攜學弟。甚至建立榮譽導師制,即可請傑出系友當榮譽導師認領一、二名同學,加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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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學長制及榮譽導師制有待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召開所務會議討論,取得共識後逐步嘗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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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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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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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所務會議中討論學長制之實施,經發放問卷調查學生意願後,決議先以試辦方式施行,佐證資料如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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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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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3-5
系所輔導學生參與國際交流之作法及成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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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9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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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3-5-1
1.該所在赴外國際交流上顯屬不足,甚至僅處於規畫(除2013選派學生至厦門大學外)與中國法政各校進行學術交流之狀態耳,宜有計畫與法學先位國家、近鄰關係密切國家之法政各校(尤其海洋大學)多所交流合作,以提昇學校之學術能量及國際知名度。
2.應建立一套對外籍生、僑生及大陸生的招收、教學與生活輔導機制,促該所步上國際化,並對於外籍生、僑生、大陸生學成返國後應建立一套連繫的機制,雖然學校已有校友中心,惟該所似可再強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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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本所目前僅有2013年選派一位學生至廈門大學交流。當配合學校政策,鼓勵本所學生參與國際交流,並逐漸建立相關資料檔案。 2.本所目前為止共有中國學生短期交流四位、學位生三位、巴拿馬外籍生一位及馬來西亞僑生一位。從人數而言,並不算多。 3.外籍生、僑生及中國大陸生的招生機制由學校統籌辦理。校方另亦有其他生活輔導機制。至於所上的教學與生活輔導機制,則可逐步建立。 4.對於外籍生、僑生、大陸生畢業校友的連繫機制,將於本所所友會中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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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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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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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本所配合學校政策,鼓勵本所學生參與國際交流,於104學年度有一位學生赴韓交流。104年度亦有一位中國海洋大學學生至本所進行研究交流。至目前為止本所共有中國學生短期交流五位、學位生五位、巴拿馬外籍生一位及馬來西亞僑生一位。
2.現本所外籍生、僑生及中國大陸生的招生機制由學校統籌辦理,校方另亦有其他生活輔導機制。所上教學與生活輔導機制現正逐步建立中。外籍生、僑生、大陸生畢業校友之連繫,本所亦透過所友會進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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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105年度第二期(2017.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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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本所目前有兩名陸生學位生,碩士班及博士班各一名。
2.外籍生、僑生及中國大陸生的招生機制由學校統籌辦理。校方另亦有其他生活輔導機制。至於所上的教學與生活輔導機制,已逐步建立中。
3.對於僑生、大陸生畢業校友的連繫機制,將於本所所友會中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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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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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3-6
系所強化學生外語能力之作法及成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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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10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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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3-6-1
海洋法律係極其國際化之法學領域,學生之外文能力不足,難竟其功,故第一週期系所評鑑曾建議該所復開法學德、日文課程。惟該所之碩士班不但因乏人修課而停開法學第二外文課程,更因窒礙難行而棄守英文畢業標準,實屬可惜(該所亦自認學生外語能力低落,參自報告P.43)。宜在課程設計、授課教師、教材選編及學生激勵上,再做努力;此外,專業法學語文課程可考慮列為必選或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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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本所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將開設法學日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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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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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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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設法學日文課程;10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設法學英文課程;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設法學德文課程。
學期 課名 開課單位 授課老師 學分
1032 法學日文(一) 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蘇惠卿 2
1042 法學日文(一) 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蘇惠卿 2
1042 法學德文(一) 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許春鎮 2
1041 法學英文(一) 海洋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高聖惕 2
1042 法學英文(二) 海洋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高聖惕 2
1041 法學英文名著選讀(一) 海洋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陳荔彤 2
1042 法學英文名著選讀(二) 海洋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陳荔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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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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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4
學術與專業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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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4-1
教師學術研究或專業服務表現之情形為何?與海洋領域相關之表現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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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11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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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4-1-1
若干教師之研究量仍稍有不足,近年舉辦之學術研討會亦較少,宜結合他校、業界與機關之人才與資源,增加學術研討會之舉辦頻率,並配合學校既有規範,建立獎勵教師研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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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將積極尋求校外資源,舉辦研討會,並鼓勵教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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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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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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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104年5月21日舉辦第一屆「海洋政策論壇」,佐證資料如附件五。
2.擬於105年10月舉辦第二屆「海洋政策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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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105年度第二期(2017.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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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本所於2016年7月授於趙小蘭女士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2.本所於2016年9月30日舉辦第二屆「海洋政策論壇」,佐證資料如附件一。
3.高聖惕教授於105年5月28日至105年6月1日赴中國大陸參加大陸礁層科技與法律問題國際研討會,發表論文。
4.陳俊榕助理教授於105年6月1日參加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暨學術合作夥伴研究成果發表會。
5.高聖惕教授於105年6月16日至105年6月28日前往比利時及荷蘭幾個大學蒐集南海仲裁案相關資料,同時參加在荷蘭海牙舉辦的國際法研討會,發表論文。
6.本所於105年6月16日假海空大樓101室邀請台灣港務公司基隆分公司張朝陽資深工程師兼經理以「港口國管制」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7.高聖惕教授於105年6月29日至105年6月30日應廈門大學邀請,參加國際研討會,發表關於中菲南海仲裁案的論文。
8.許春鎮副教授於105年6月27日至105年8月26日赴德國海德堡大學做學術研究。
9.高聖惕教授於105年8月24日至105年8月26日赴海南省海口市中國南海研究院參加兩岸論壇,諮詢大陸學者關於南海仲裁相關問題。
10.許春鎮副教授於105年9月21日至105年9月25日赴德國海德堡大學參加德國海德堡大學慶祝財政及稅法研究所設所五十周年研討會。
11.高聖惕教授於105年9月23日至105年9月25日受邀赴武漢大學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南海仲裁案相關論文,並與武漢大學國際法專業的老師們諮商南海相關問題。
12.高聖惕教授於105年10月31日至105年11月04日應邀附南京大學參加國際研討會,發表南海問題之學術論文,並與南京大學老師諮商南海仲裁案相關應對問題。
13.高聖惕教授於105年10月31日至105年11月04日應邀附南京大學參加國際研討會,發表南海問題之學術論文,並與南京大學老師諮商南海仲裁案相關應對問題。
14.許春鎮副教授於105年11月2日(星期三)受邀至交通部航港局105年全國引水人在職訓練演講,講題為:「引水人法律責任」。
15.高聖惕教授於105年12月07日至105年12月08日應邀赴海南省海口市參加一帶一路國際研討會。
16.許春鎮副教授於105年12月2日受邀至基隆市政府法規講習會演講,講題為:「國家賠償法-理論與實務」。
17.許春鎮副教授於105年12月15日受邀至立法院擔任律師法修法公聽會專家學者。
18.許春鎮副教授於105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應國家文官學院邀請擔任「國家文官學院」講座,講題為「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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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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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4-3
碩、博士班學生之學術研究與專業表現為何?與海洋領域相關之表現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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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12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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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4-3-1
博士班畢業論文在100學年度,係100%與海洋領域相關,然101學年度則僅20%與海洋領域相關。碩士班畢業論文在99學年度僅13%與海洋領域相關,在100學年度則僅25%與海洋領域相關;101學年度則僅33%與海洋領域相關;雖然博碩士論文與「指導教授專長領域」契合度甚高,然與「海洋領域」之相關性仍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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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本所學生之畢業論文一向兼顧傳統法學領域,並不以海洋法律相關為限。而若採廣義看法,則凡與國際法、國際海洋法、海洋政策、海上運送、海上保險、國際貿易、國際刑法、海事行政法等相關者,皆屬本所之教學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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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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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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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由於本所學生之畢業論文並不以海洋法律相關為限,若以廣義看法,凡與國際法、國際海洋法、海洋政策、海上運送、海上保險、國際貿易、國際刑法、海事行政法等相關者,皆屬本所之教學研究領域,但未來仍鼓勵本所學生朝海洋領域進行研究及論文撰寫。(論文內容詳參博碩士論文系統:http://ethesys.lib.ntou.edu.tw/cg
i-bin/gs32/gsweb.cgi/login?o=dwebmge&cache=145645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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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105年度第二期(2017.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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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本所學生之畢業論文兼顧傳統法學領域,並不以海洋法律為限,因此凡與一般民刑商法行政法、國際法、國際海洋法、海上運送、海上保險、國際貿易、國際刑法、海事行政法等相關者,皆屬本所之教學研究領域,但未來仍鼓勵本所學生朝海洋領域進行研究。(論文內容詳參博碩士論文系統:http://ethesys.lib.ntou.edu.tw/cg
i-bin/gs32/gsweb.cgi/login?o=dwebmge&cache=145645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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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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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4-11
無對應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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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13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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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4-11-1
1.該所之「台灣海洋法學報」之出刊面臨困境,除對外廣邀徵稿外,並鼓勵研究生(尤其博士生)將論文投稿於前述學報。
2.有些重要圖書資料之利用率過低,宜鼓勵師生提高其使用率。
3.人文社會學院並無儀器設備之需求,所亟需者為圖書資訊設備,不僅不宜刪減,且更需增加圖書資訊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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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1.台灣海洋法學報第十一卷第一、二期合輯已於2014年12月出刊。後續將廣徵稿件(例如鼓勵博士生投稿),健全制度(修正制定法規、徵聘編輯委員會外部委員、…),努力朝向TSSCI期刊邁進。 2.配合辦理,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持續努力爭取圖書(含資料庫)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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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可針對「台灣海洋法學報」出刊面臨困境,說明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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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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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台灣海洋法學報自2014年起即逐步修正並制定法規、徵聘編輯委員會外部委員,第23期已於2015年12月出刊,後續將廣徵稿件,亦鼓勵本所學生投稿,希能以TSSCI期刊為目標邁進。
2.本所自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即持續爭取圖書(含資料庫)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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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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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5
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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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效標:5-5
根據內部互動關係人、畢業生及企業雇主對學生學習成效意見之分析結果,進行檢討修訂核心能力之設計、課程規劃與設計、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以及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提供之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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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編號:14
已 完 成 改 善 並 確 認 送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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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5-5-1
對於畢業生及企業雇主,對學生學習成效意見之分析結果,進行檢討修訂核心能力之設計,課程規劃與設計,以及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提供等,由該校教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負責辦理。惟據其告知回收率過低,無法進行分析。按師生、職生互動頻繁,如學校多給該所人事費用由該所配合辦理,將不至於該所畢業生及企業主之問卷調查表回收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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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
目前本所僅有行政組員一名行政人員,所友之聯繫與資料蒐集僅能聘請工讀研究生。而本所雖有三十七年歷史,但直至2014年以前並無所友會組織,以致於所友佚失,聯繫不易。此部分有待長遠規劃以及校友中心的大力支援。將來可嘗試於召開所友會或校慶所友回娘家時請所友填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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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計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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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改善進度
期別:104年度第一期(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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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目前本所僅設行政人力一人,且直至2014年以前並無所友會組織,以致所友佚失,聯繫不易。所友之聯繫與資料蒐集聘請研究生助理協助進行。
2.本所業於2014年成立所友會,目前此部分仍需長遠規劃,現嘗試於召開所友會或校慶所友回娘家時請所友填寫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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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105年度第二期(2017.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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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改善進度
1.本所已於2014年成立所友會,並推選會長統籌本所所友連繫相關事誼。會長任期為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下次將於2017年所友會改選會長。
2.本所2015及2016年皆有舉辦所友會,與所友分享當年度所務相關成果及學生學習成效,以期所友能提供相關學習資源,佐證資料如附件二、三。
3.但所友聯繫不易,所友會草創之初,所友相關就業資訊仍持續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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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工作小組審核:已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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